勤勉尽责,忠实高效
发布时间:
2015-04-25
——众维律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柳江县水泥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结束2015年4月23日,由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水泥厂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柳江县人民法院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2015年2月3日,柳江县人民法院以(2015)江民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柳州市环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水泥厂破产清算申请。根据柳江县人
——众维律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柳江县水泥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结束
2015年4月23日,由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水泥厂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柳江县人民法院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2015年2月3日,柳江县人民法院以(2015)江民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柳州市环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水泥厂破产清算申请。根据柳江县人民法院的指定,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厂的破产管理人。
众维律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后,立即组建管理人团队,由本所孙全、韦文涛等精干律师牵头组成项目小组,明确分工,迅速投入到破产管理人工作之中,对该破产清算案件的整体状况与工作方向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论证,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按照破产程序和受理法院的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自2015年2月3日起履行管理人工作职责后,一方面,就职工安置问题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商,针对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多达260多人,细致调查职工情况,妥善确定安置方案,另一方面,及时接管债务人资产,在破产企业管理混乱,资产流失、账册毁损的情况下,项目组克服重重阻力,清查盘点资产,清理核实债权债务,针对破产企业债权金额上亿元的情况,对申报的债权认真进行审查,并登记造册编制债权表。同时,多方协调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方案。经过两个多月的认真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5年4月23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柳江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经参会全体债权人投票表决,破产管理人拟定的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工作方案和报告全部获得通过。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柳江县人民政府、柳江县人民法院,对管理人的工作思路、专业水准、工作成绩及敬业精神均予以充分的肯定。
本次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的圆满成功,为众维律所办理大型破产案件的司法实践再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使得众维律所在承办大型、复杂法律事务的业务能力方面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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