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 信息化时代的“强国策”


发布时间:

2018-07-26

互联网法院 信息化时代的“强国策”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发布时间:2018-07-21 23:27:19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作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大改革举措,过去的一年,一场中国司法史上前所未有的、开创性的司法实践拉开了帷幕。

  互联网法院,一个崭新的词语组合,一次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的重大革命。他的成立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堪称中国司法史上的里程碑。

  全国首个大数据深度运用电子送达平台上线,全国首个电子证据平台上线,全国首次确立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审查方式……在这一司法改革的“新战场”,人们窥见了信息革命的迅疾身影,看到了科技进步与司法文明交相辉映的美好蓝图。

  把握大势,拥抱科技——

  为当事人打造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

  杭州市钱潮路22号,一年前,这个地址有了新的意义。

  20178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此落户。巧合的是,G20杭州峰会会址与之隔江相望,B20杭州峰会会址近在咫尺。这片曾聚焦了世界无数目光的创新热土,又再次见证了中国司法的速度、智慧与担当。

  “主动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治理进程”“自主创新推进网络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至今读来,依然闪烁着智慧之光。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远见卓识的战略思维,彰显了一个发展中大国着眼长远的责任担当。

  这是考题,更是机遇。

  “把现代科技手段与司法工作更紧密地融合起来,引领司法裁判、探索诉讼规则,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2017626,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清晰描画了互联网法院的发展路径。

  5分钟提交诉状,全程网上操作,打官司不再繁琐……”打开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映入眼帘的是简洁又直接的“欢迎词”。

  试点一旦开启,每一页都是崭新的。

  传统审判模式下,“找不到”、“送不到”是一直困扰法院送达工作的难题。对此,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全国首个大数据深度运用电子送达平台,能够快速获取和定位当事人的活跃联系方式,送达有了“千里眼”“顺风耳”。

  不久前,作家陈某发现其原创作品被某公众号非法转载,遂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根据陈某提供的被告手机号码,电子送达平台首次送达失败。该平台立刻对被告进行了深度挖掘,检索出其名下还注册过3个手机号,其中一个绑定了某小区的家庭宽带。据此,电子送达平台成功送达。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在线调解。

  陈某慨叹,原本需要通过漫长的公告送达才能审理的案件,马上得到了解决。

  该平台自29日投入使用以来,送达成功率为88%

  让群众真正享受互联网司法红利,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努力追求的目标。智能立案系统、智慧庭审系统、裁判辅助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互联网法院的智慧程度令人惊叹。

  这意味着,当事人只要登录“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审判等诉讼环节全流程在线进行,曾经难以想象的透明便捷,今天可以尽情拥抱。

  颠覆传统,引领潮流——

  为涉互联网案件诉讼创制立规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

  互联网重塑了社会关系和人们的生活方式。以互联网方式和思维探索涉互联网案件诉讼和裁判新规则,是互联网法院试点的意义所在,也是贯穿始终的“精神气质”。

  一个经典案例再次浮现——

  定居在加拿大的王女士是一名淘宝店主,专营品牌化妆品,因质量问题被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然而,加拿大与中国存在12小时时差,如果选择同步开庭的方式,王女士的开庭时间是只能晚上或者凌晨。

  330日下午4时,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的原告通过诉讼平台向王女士进行了发问:“请问被告,您在进货的时候是通过何种方式对化妆品进行审核的?”

  此时的加拿大是凌晨4时,王女士正在酣睡。早晨醒来后,她打开手机,回复了原告的发问。这种非同步、非面对面、错时方式在限定期限内进行开庭的模式,正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全球首创的异步审理模式。

  对此,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的代理律师深有感触,“有时候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开庭时部分证据往往无法及时提交,增加了败诉风险。非同步庭审方式,让我在辩论环节有更充足的时间忖度,从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更多空间。”

  公正司法,不止于扬善惩恶,更能树立规则、引领风尚。

  杭州互联网法院先后制定了《诉讼平台审理规程》、《网上庭审规范》、《涉网案件异步审理规程(试行)》、《电子证据审查判断指南》、《民事诉讼电子数据证据司法审查细则》等十余个规范性文件,实现诉讼主体身份的可查性、当事人在线行为的可控性、在线举证质证的高效性,构建起系统化的涉网审判程序规则体系。

  试点以来,互联网法院的每一次探索总能给人惊喜——

  6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

  同一天,可对接多个数据接口的电子证据平台上线。该平台在证据和审判之间建立了一个专门的数据通道,让原本仅仅是通过扫描或打字而成的“电子化”证据,真正转变为“电子证据”,成为不可篡改的“数据身份证”。

  而互联网法院的“速度”更令人惊叹——

  截至6月底,该院共立案10271,审结8522件。已关联当事人的案件100%在线开庭审理,开庭平均用时28.74分钟,平均审理期限38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51.2%45%;一审上诉率为0.94%

  这不仅仅是量的变化,更是质的飞跃。

  向网而生,领跑世界——

  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互联网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世界各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带来诸多新挑战。

  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离不开法律规则的支撑和保障。建立先发优势,形成制度样本,提升中国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这正是互联网法院肩负的重要使命。

  从揭牌后第一案“甄嬛”诉网易,到浙江卫视诉咪咕视讯、咪咕文化,再到网易云、乐读诉酷我音乐……作为互联网诉讼规则探索的“试验田”,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对涉网案件的审理和研究,以司法裁判的方式划定互联网活动的底线、边界,实现对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治理。

  翻开一册册精品案例,中国司法的智慧随处可见——

  通过互联网购物合同、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明晰“职业索赔”行为边界,引导公众理性维权。明晰海外代购双方的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通过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明确平台治理权利与责任,依法打击“炒信”等网络虚假交易行为,提升网络服务水平;

  通过互联网金融借款合同、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提炼“电子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标准”,促进高效化解涉网金融纠纷;

  通过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审理,明确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连带责任标准,为网上创新活动保驾护航;

  通过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案件审理,界定“公众号、论坛社区等平台的注意义务”,确定虚假信息散播、谣言扩散、网络侵权责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不拒众流,方成江海。自信笃定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正敞开怀抱,努力推动形成互联网空间治理多方合力,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引入更多源头活水——

  七个月前,第六届中韩司法研讨会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举行,与会者就“第四次工业革命与司法信息技术的未来”聚共识、绘蓝图;

  三个月前,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召开。“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成功入选年度最佳实践成果;

  两个月前,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外方代表团应邀到杭州互联网法院参观考察;

  一个月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7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工作的分工方案》,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推进各项工作。

  ……

  司改大潮浩浩荡荡,犹如钱江潮起,奔涌向前。

  “弄潮儿向涛头立。”中国司法,又一次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李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