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个人疫情爱心捐赠必须了解的几个税收问题


发布时间:

2020-02-12

   疫情无情人有情,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众多企业和个人在向疫区大献爱心捐钱捐物的同时,是否想到捐赠涉及到的税收问题呢?企业和个人如何捐赠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作为中国税务律师联盟成员,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宁律师对企业和个人进行爱心捐赠时需要注意的几个税收问题作出以下提示。
 
一、不是所有的捐赠途径都能享受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当下疫情紧迫,很多企业和个人通过不同渠道或途径进行捐赠,比如捐赠给明星个人建立的爱心基金会,或直接捐赠给医院等。有些属于税收上认可的途径,有些则不是,而能够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必须是税法上认可的途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支出,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由此可见:1、企业或个人直接捐赠给医院的,不能享受所得税的税前扣除;2、捐赠给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支出,还要看该公益性社会组织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才可使企业和个人捐赠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
   例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 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如何查询某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是否具有税前扣除资格? 
   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府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企业和个人疫情爱心捐赠必须了解的几个税收问题
 
   例如查询北京韩红爱心基金会是否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经查阅《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8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可知该基金会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二、不是全部的捐赠金额都享受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在满足捐赠途径要求后,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全部都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捐赠额税前扣除分为:限额扣除和全额扣除两类。
   限额扣除对于企业来说是指企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而对于个人来说是指个人的捐赠额未超过个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
   全额扣除是指全部捐赠额据实扣除,全额扣除必须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例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个人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企业和个人疫情爱心捐赠必须了解的几个税收问题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对疫区捐赠可以全额扣除的文件,故企业和个人向疫区的捐赠目前还不能据实全额在税前扣除。